关于做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部、馆: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申报工作业已启动。现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此次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九次、十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要凸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深化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上述指导思想同样是申报和研究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二、规划课题的分类

2007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系列课题、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课题指南》重点指导系列课题申报,同时也指导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申报。

 

三、系列课题的申报

    系列课题一般要求在年内完成。申报整个研究系列既要填写一份总的申请书,也要单独填写每项子课题的申请书。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的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详见《课题指南》说明)。

系列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将采用不同于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评审程序单独组织评审。

 

四、重大课题的申报

重大课题按所在单位的配额随时申报。详情请咨询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五、一般课题的申报

一般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07年,一般课题立项110项。

 

六、青年课题的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同样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07年,青年课题的申请对象由在读博士生改为在职青年学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尚未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2007年,青年课题立项40项。

 

七、课题申报的操作程序

    1.课题申报所需申报材料请从我办网站(网址:http://www.sh-popss.gov.cn )直接下载。各类课题的申报应选择相应类别的课题申请书下载。课题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输入和打印。填写时应注意字体、字号的正确选择和填写字数的限制,以免破坏课题申请书的原有格式。填写完毕的课题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送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时,申请人必须在我办网站上录入课题申请书数据页相关内容。

    2.凡在研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在研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

    3.我办通过网络组织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必须通过我办网站录入课题申请书相关数据,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必须在审核申请书纸质材料的基础上,完成对网上录入数据的审核,通过审核的课题数据才能最终转录进“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网络版)。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十五家单位的科研处,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请和申报数据审核(包括网上录入数据);市委党校科研处和市社联科研处作为我办归口委托管理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市委党校科研处负责受理本单位及本市党校系统的课题申请和申报数据审核(包括网上录入数据);市社联科研处受理除上述十五家单位和党校系统以外的所有单位、个人的项目申请及申报数据审核(包括网上录入数据)。我办不直接受理除上述十七家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4.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通知,请各位有申报课题意向的学者注意以下几点:

    (1)将课题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6份(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于2007年4月2日前送交校科研处;

    (2)地点:校科研楼413室;

    (3)并将其电子版本发送至swkyc2006@yahoocom.cn,逾期将不予受理。

    (4)联系人:王有勇、宫同喜,联系电话:65311900-2386或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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