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08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为推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7年开始设立并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基金(晨光计划)。
为做好2008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晨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在编教职工
二、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三、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名。
四、申报者的选拔方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初定为5月中旬,届时以通知为准。
三、晨光计划项实行单位申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申请书及管理办法可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www.shedf.org 首页晨光计划中下载。
四、申报材料的受理截止2008年4月18日。请有意申报者将申请书一式6份送交校科研处,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swkyc2006@yahoo.com.cn。
联 系 人:王有勇,宫同喜
联系电话:65311900-2386或2552
联系地址:校科研楼413室或409室
科研处
200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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