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07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和部门:

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出资并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进入第13个年头,在推助高校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已产生积极影响,取得很大的成果,成为推动上海高校科研工作的一个品牌。为做好200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并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青年教职工。自然科学类为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为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

二、“曙光计划”项目承担人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放弃答辩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初定为12月6日。“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在上一年度入选项目数的2倍。我校今年的候选人名额为1名。

三、“曙光计划”项目实行单位申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书可从附件中下载,其纸质文件(一式1份)送交科研楼413室,电子文本发送至swkyc2006@yahoo.com.cn。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5日。

四、因申报名额有限,学校将组织专家最终确定候选人,请有申请意向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一份交到校科研处。

 

联系人:王有勇                   电话:65311900×2386

 

 

 

                                                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处

                                                  200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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