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常见问题答疑

问:如何进行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结项?

答:自20196月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结项采取线上结项,除申请免于鉴定外,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项目负责人可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此前未注册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系统流程步骤进行注册,可参考网址首页面“通知公告”步骤介绍。注册成功后,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审核。待科研处审核后,即可按照要求完成在线结项申请。

附件:在线办理结项所需附件清单(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docx

   


问:如何进行教育部社科项目结项?

答:

       教育部一般项目结项:

    为进一步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效率,加强成果数据管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已正式启用“项目在线结项申请功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网址:https://218.241.235.188/)。平台内可见相关管理规定(如免鉴条件等)及表格模板、结项流程。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结项条件者,可通过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发起结项申请”。不再使用原Word版终结报告书模板进行填报。项目负责人按系统提示与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模板文件,上传成果电子版附件后,可由系统生成终结报告书PDF文件,打印该文件并在打印件上签章后(无需再发电子版),同其他全部结项成果、材料等按原流程报送科研处。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结项:

结项工作随时受理,结项由教育部组织专家通讯鉴定,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pingjzx@126.com);
2.项目成果5套(包含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必须先结项鉴定通过后再出版,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
3.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复印件)。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问: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需要哪些材料?

答:1份《结项审批书》(需财务处、审计处盖章),1份财务清单,1份成果简介,最终成果6份(匿名),电子光盘1份(含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最终成果)。如申请免鉴定,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无需匿名。

结项审批书下载地址:http://www.sh-popss.gov.cn/datum.asp



问:横向项目结项如何确认?

答:横向项目按照合同或者委托协议中的约定进行结项,结项后需及时向科研处提供结项的书面文件。结项的确认与间接费用的发放进度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