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逾期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校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两年,最多可延期一年。

   为了盘活学术资源,提高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项率,我处近期将着力推动2013年度以前立项的校级一般科研项目(含规划基金、青年基金)的结项工作。希望相关项目负责人能于2018620日前将您所负责项目的结项材料提交我处(6号楼415)(表格在附件中,论文可用复印件),以便及时开展新的课题申报工作。暂时不能结项的,请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人:江亦舟

     联系电话:35373335

  

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处

201867


上海外国语大学一般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