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近接上海市哲社办通知(沪社办[2019]120号),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出《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9]第10号),对2012年以前立项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所有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从2019年开始,全国社科工作办将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各类项目的清理期定为五年,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19年;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0年;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以此类推。请各类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报送结项材料。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