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那传林:当代俄罗斯政党政治制度的演化

《俄罗斯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规定,将国家杜马代表选举制度从选举时原来只有党派参加的比例制选举制度,恢复为多数—比例相结合的混合制选举制度,为小党的党员以个人身份参选从而使该政党进入国家杜马敞开了大门。

随着苏联的解体,俄罗斯政坛新生了许多政党。这些新生的政党,填补了苏共倒台后的政治真空,密切了俄罗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政治关系,对俄罗斯国内政治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发挥政党在俄罗斯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对这个问题俄罗斯历任总统有着不同的理解。与此相伴,俄罗斯的政党政治制度也处在持续的演化中。

叶利钦时期俄罗斯建立两党制的尝试

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并没有即时实行西方政治制度意义上的议会选举。这与叶利钦本人不喜欢政党有直接关系,当时政党这一政治符号留给俄罗斯人许多负面印象。新的俄罗斯宪法尚未确定,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还在发挥法律效用。从1991年底到1993年,俄罗斯出现了短暂的议会制共和制。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规定,最高苏维埃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然而最高苏维埃主席哈斯布拉托夫却极力反对叶利钦总统。双方处于尖锐的对峙状态,最终叶利钦于1993年10月4日炮打白宫解散最高苏维埃,之后完全掌控了国家权力。同年12月,俄罗斯独立后的第一部联邦宪法获得通过,规定俄罗斯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法制国家,确立了总统制的国家领导体制。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13条承认意识形态多样性和多党制。宪法同时也规定了总统的无党派人士的身份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权力和地位。根据俄宪法,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提名,经国家杜马同意任命,而不是由在俄罗斯杜马选举中获胜的党组阁,因此在俄罗斯没有执政党。

在20世纪最后10年,俄罗斯开始了建立类似于英美的两党制的尝试。第一次尝试是在1993年杜马选举前盖达尔创立的“民主选择”和沙赫赖的“俄罗斯统一和谐”党;第二次是在1995年切尔诺梅尔金的 “我们的家园——俄罗斯”和雷布金的社会党,但他们都未在杜马选举中获得成功。从当时的政治情况看,即使他们在国家杜马选举中获胜,由于政府总理必须由俄罗斯总统提名,如果得不到总统提名,获胜的政党也无法组阁。

叶利钦时期俄罗斯多党政治制度得以确立,但是俄政党缺少制度规范,自发杂乱而无序,只是在国家杜马中起表决机器的作用。为了支持总统提案在国家杜马的通过,在叶利钦时期俄罗斯国家杜马开始出现了“政权党”——支持总统的党。

普京第一、二任期:从“政权党”到“优势党”

2000年,在当时的国家杜马中存在两个根本政治价值接近的政党“政权党”:“团结”党和“祖国”运动。两党合并,2001年7月12日支持普京政策的“团结和祖国”联盟产生,之后“全俄罗斯”运动又加入其中。普京不仅希望杜马中存在“政权党”,更希望“政权党”能获得超过杜马2/3的席位,也就是可以通过任何法案的绝对多数,成为“优势党”。同年12月1日,“团结”党、“祖国”运动和“全俄罗斯”运动三大亲总统的政党成功地合并为“统一俄罗斯”党。2003年的第四届杜马选举后“统一俄罗斯”党成为俄议会第一大党。2007年“统一俄罗斯”党在国家杜马选举中获得超过杜马席位2/3的315席,“政权党”成了“优势党”。

“统一俄罗斯”党,在国家杜马出现一党独大的局面与普京对“统一俄罗斯”党的直接支持相关,更得益于普京的“大党”政党制度的设计。具体来看,第一,2001年7月《俄罗斯联邦政党法》的颁布效应。《俄罗斯联邦政党法》规定:每个政党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1万名,而且要在全国半数以上的联邦主体设有地方分部。政党获得杜马5%及以上选票才能进入杜马。第二,2004年9月“别斯兰事件”后普京为加强垂直权力,11月3日颁布《政府法》,取消先前对联邦政府总理和部长不能加入政党的限制。第三,2004年12月24日第四届国家杜马一读通过了 《俄罗斯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修正案,并在2005年5月19日由普京签署颁布。该选举法取消了自1993年以来杜马实行的 “混合选举制”,改为全部按照“比例代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即国家杜马所有450个议席,将在取得进入议会资格的政党中,按照其得票比率进行分配。政党成为杜马选举的唯一主体。第四,2006年1月1日普京签署了《关于联邦主体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组织总原则》修正案,其中规定:在联邦主体议会选举获胜的政党有权提出联邦主体行政长官人选,提高了政党在地方选举中的作用。第五,提高国家杜马的准入门槛。2005年5月19日由普京签署颁布的《俄罗斯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修正案把杜马的门槛从5%提高到7%,这就整合了政党数量。

梅德韦杰夫任期和普京第三任期的政党制度改革

梅德韦杰夫2008—2012年担任俄罗斯总统只不过是一个过渡,尽管他的自由主义理念不同于普京。但梅德韦杰夫在任期内,小幅推进了俄罗斯政党建设,首先是为小党创造政治空间。根据相关法律,在国家杜马获得5%选票但不到7%的政党,可以得到1个议席,而得票超过6%但不到7%的政党,可获得2个议席。其次,降低组建新党党员人数门槛的相关法律,2010年1月前,新建政党必须有5万多名党员,在全俄半数以上联邦主体党部党员不少于500人,在其余地方党部党员不少于200人;从2010年起至2012年,新建政党党员必须达到4.5万人,在全俄半数联邦主体党部党员不少于450人,其余地方不少于200人。

在普京参加2012年总统大选前后,俄罗斯大批的政治反对派走上街头反对普京及其支持的“统一俄罗斯”党,也就是反对俄罗斯的政治垄断、威权模式和权力固化。2012年3月普京第三次当选为俄罗斯总统后,为了解决合法性的危机,对俄罗斯政党制度建设进行了一系列重要改革。

第一,修改了《政党法》中对注册政党的最低人数的限制。2012年4月4日俄罗斯关于简化政党注册手续的新《政党法》生效。该法特别规定政党注册的最低人数从4万人降到500人。时至今日,在俄罗斯司法部登记被允许参加选举的政党有77个。

第二,恢复了国家杜马混合选举制。俄罗斯国家杜马在2014年2月14日,最终审议通过了新的 《俄罗斯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对国家杜马代表选举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该法案规定,将国家杜马代表选举制度从选举时原来只有党派参加的比例制选举制度,恢复为多数—比例相结合的混合制选举制度,为小党的党员以个人身份参选从而使该政党进入国家杜马敞开了大门。

从现实看,普京第三任期的政党制度改革加快了俄罗斯的政治反对派进入俄罗斯政坛的步伐,在体制内新进入杜马的小党,同普京总统和俄罗斯当局所进行的合作实际上巩固普京先前政党制度设计的基本成果,暂时稳固了俄罗斯的政治局面。但由于政权、产权的合理关系(转型的本质)尚未确定、社会转型远没结束,俄罗斯政党政治制度演化仍在继续。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当代俄罗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政党建设”(批准号14BZZ00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